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已修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配套绿化工程完成的时间,不得晚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保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