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选举、辞职、罢免和补选第二十七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选举办法进行选举。选举办法草案由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审议后,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7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