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慈善组织可以根据其发展目标、现实需求、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等因素明确人才引进类别,制定慈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慈善组织应当将其从业人员的薪酬列入管理成本。慈善组织聘请的专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可以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