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慈善组织、志愿者、受益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慈善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志愿者应当按照书面协议或者约定提供慈善服务,因故不能提供慈善服务的,应当及时告知慈善组织或者受益人。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