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第六章 慈善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引进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开展慈善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