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八十六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地方性法规被废止的,除由其他地方性法规规定废止该法规的以外,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