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第四十九条有效企事业单位、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自身社会信用建设,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信用规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