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负责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