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引导第八条有效市、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建立规划编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所需的旅游资源数据库。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