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扶持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组织、餐饮行业组织发掘本地旅游特色商品和特色餐饮,建立旅游特色商品和特色餐饮品牌推荐名录。鼓励本地旅游特色商品、特色餐饮在景区(点)、游客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展示和销售。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