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三章 监督与服务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对民营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等情况进行评价,并予以公示。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