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二章 保障与鼓励第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申报驰名商标、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等。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