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三十九条有效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并明示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