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章 无线电安全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技术阻断设备。因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确实需要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技术阻断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必要时间和区域内使用,不得对屏蔽场所以外的公众移动通信等造成有害干扰,并接受所在地派出机构的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