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由监事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依法对理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