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灌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农田与农耕文化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在灌区开展水文化和农耕文化研究,支持与水文化、农耕文化相关的民间文学、民俗活动、传统表演艺术、音乐曲艺戏剧等文化的复兴与传承,以及竹编雕刻、川派盆景等传统手工技艺的振兴。支持与水文化、农耕文化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鼓励开展灌溉放水、交接水庆典、节会、仪式、互动体验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