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拟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其内容涉及到主管部门之间职责界限不明确,或者意见分歧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协调,形成统一意见或者作出决定后再依法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