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准入与服务第十四条有效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同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为高新区的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