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五章 传播与发展第四十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消费促进机制,通过协助宣传推介、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相关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