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五章 传播与发展第四十五条有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本市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和专家参与学校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和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