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庆、庙会等民俗活动以及国际交往活动,对代表性项目和保护成果进行宣传、展示。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