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公示结果和复审意见拟订代表性项目名录,经联席会议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应当报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