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保护区边界外延至第一重山内,为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在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筹建建设项目时,应征得保护区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禁止在保护区上游的水体排放污染物。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