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在古堡内拍摄电影、电视剧(片)、录像的剧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各项拍摄活动应当注重保护文物古迹,并在古堡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