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主动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和帮助,建立示范区建设省部联席会议制度。

省、州(市)、县(市、区)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统筹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