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首购、订购等政策,采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服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