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旅行社等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旅游者;(二)给予或者收受回扣;(三)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四)非法使用、披露旅游者个人信息;(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