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效下列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违法设计、施工被处罚的;(二)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虚假鉴定报告被处罚的;(三)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情节严重或者拒不履行危险房屋治理责任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被处罚的。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