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因自然灾害造成一定区域内房屋受损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