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举报、投诉机制,公开受理方式,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并对实名举报人、投诉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房屋安全使用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