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将养老机构行业信用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