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