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提倡老年人个人或者家庭成员自愿投保储蓄型养老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保险险种。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