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衡水湖水质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或者举报。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