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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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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有效

除治安、海事、渔政、抢险、工程等工作船只外,禁止非清洁能源的机动船只进入衡水湖。

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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