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三十五条有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淘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产品、工艺、设备的规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