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分年度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并推动落实。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