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当事人提出调解协议违法或者显失公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重新调解,变更或者撤销原协议,达成新的协议;当事人不同意重新调解的,应当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