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第三章 民间纠纷的受理和调解第三十五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但当事人愿意继续调解的除外。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