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第三章 民间纠纷的受理和调解第三十一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公开进行。但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除外。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