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破坏、损毁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等行为。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