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开展屋顶绿化与立体绿化,对实施屋顶绿化与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可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计入一定比例的绿地面积。城市露天停车场应当建设或者改造为林荫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内的林荫停车场可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计入一定比例的绿地面积。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