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与处置第九条有效城乡生活垃圾应当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鼓励和倡导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