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属地监管、全民参与、分类处理的原则,推行村(居)收集、乡(企)转运、县(市)处理、市指导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控制和管理。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