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跨区域处置生活垃圾的,应当向生活垃圾接纳地县级人民政府缴纳生活垃圾异地处置补偿费用。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