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合作,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带动大众创新创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