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多规合一条例/第二章 战略规划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战略规划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