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战略规划实施情况。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战略规划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