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十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节约用水农业设施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增加有效水源;加强农业灌溉管理,鼓励和引导采用管道输水、滴灌、喷灌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限制漫灌等粗放型用水,节约水资源。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