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在城镇范围内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